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和省市人大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制定了相关制度机制,明确了报告的内容、重点及时间,对审议的程序和重点也作了进一步要求,有效保障了报告工作和监督工作的规范开展。2020年2月中共xx县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xx县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就落实该实施意见制定了三年监督规划,推动人大国资监管向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迈进,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自2020年开始常委会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国有资产监督,首次听取和审议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xx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较为全面的报告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专项报告;2022年听取和审议了国有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实现了三大类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审议监督全覆盖。经过三年的努力,逐步健全完善了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机制,就审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及时将审议意见转交政府及相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更好履行职责,促进国有资本规范运作,实现保值增值。但在监督过程中还是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调研深度不够,如对行政事业单位调研只是简单的听取汇报;二是业务能力不足,如调研组对国有企业改革政策了解的不透彻;三是审议意见质量不高,在调研、审议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不强;四是跟踪督促落实不够,对调研审议过程中提出意见建议督办不及时。针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自身认识就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浅谈几点的思考。 (一)切实做实做深做细调研。一是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