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公司党的建设工作,规范公司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防范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主要适用于XX分公司,其中涉及到XX公司下属单位的条款适用于各大市、XX分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三重一大”是指XX公司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第四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集体决策。健全决策机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决策权限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二)坚持依职权决策。党委、经理层、职工代表大会等集体决策机构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三)分级负责。市公司各下属单位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确定本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及标准。 第五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坚持求真务实,遵循市场规律,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妥善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防止议而不决,保证决策的时效性。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项主要范围 第六条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党的建设、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