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集团人力行政部 1 目的 1.1为规范集团对外接待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集团接待水平,更好地展示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分子公司的接待。 3 术语&解释 暂无 4 职责 4.1集团人力行政部负责集团层面接待管理工作; 4.2集团各部门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接待工作; 4.3集团宣传部门负责集团层面接待活动的影像留存与品牌传播。 5 接待对象 5.1各级党委、政府、行业、企业等领导; 5.2工作互访、学习、交流人员; 5.3其他重要来访人员。 6 接待信息报送流程 6.1各部门收到接待信息时,应确认来访人员的到达时间、人数、级别、停留时间等相关信息。 6.2各分公司接待正处级及以上领导的,由分公司提出接待意见,经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行政部,由人力行政部提出拟办意见后,呈报集团总经理员批示。各分公司接待副处级及以下领导的,由各分公司自行对接处理,其中副处级领导需经板块审核确认后向集团人力行政部报备。 6.3莅临集团本部调研的:各级党委、政府、行业主管单位等领导及其他重要人员莅临集团本部调研的,接收信息的部门应将了解到的接待信息转报集团人力行政部,由集团人力行政部提出拟办意见后,呈报集团负责外事领导批示,再按批示意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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