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信息工作的目标 为加强和规范我局机关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的作用以及在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全面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信息工作的原则 信息工作根据意识形态工作要求,遵守政治纪律,严守保密规定,注重信息工作的严肃性、真实性、创新性、时效性。 第三条 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 由局长主抓,分管领导协助,信息发布由办公室组织管理,办公室确定1名工作人员为总信息员。原则上55周岁以下在职人员(女同志52周岁以下)且非局党组成员均属于信息员,鼓励非信息员参与信息撰写工作。 第四条 总信息员的主要职责 (一)做好信息的加工、传送、上报、反馈、统计、通报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二)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机关报送重要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工作任务及时通报至各信息员。 (三)督促相关人员按时报送信息,统计并通报信息报送和刊发情况。 第五条 信息员主要职责 (一)根据具体工作中典型案例挖掘素材,注重特色亮点、总结经验做法,提出优质建议,精炼语言表述,形成高质量简报信息。 (二)根据信息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时完成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 (三)根据上级要求的信息工作要求积极编写、报送信息。 第六条 信息工作的内容 (一)综合工作类信息。主要反映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宣传,审计信息化建设,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综合服务保障,获得上级或相关部门、单位表彰等内容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