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涉及国家秘密及集团商业秘密事项的保密管理工作。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三条 集团员工负有保守国家秘密,保护集团利益的义务,必须自觉接受保密监督,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守则。 第二章 保密工作管理责任 第四条 集团保密委员会是集团保密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保密委员会主任,集团领导为保密委员会成员。 集团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综合事务部,具体负责日常的保密管理工作,集团分管综合事务部的领导任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 保密委员会主任是集团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保密工作职责: (一)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的保密工作文件和指示,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二)组织领导集团贯彻执行保密法规,健全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加强保密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三)组织领导保密工作人员依法开展保密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为保密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四)组织查处失泄密事件,表彰保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第六条 集团分管综合事务部的领导协助集团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