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档案管理工作,促进档案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XX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档案是企业知识资产和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在研发、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的总和。 第三条 企业档案工作应以企业资产关系为纽带,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四条 集团档案工作是企业研发、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应以满足企业各项活动在证据、责任和信息等方面的需求为导向,运用现代技术与管理方法,通过资源整合和开发,为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管理和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第二章 档案工作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建立健全集团档案工作管理体系。集团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集团档案工作的领导。由负责分管综合事务部的集团领导任组长,组织指导档案工作,将档案工作列入集团领导班子议事日程。集团总部各部门、各下属公司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单位)的档案管理领导工作。 第六条 综合事务部为集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集中统一管理集团档案工作。 第七条 集团档案室配备适应档案工作需要的档案人员,总部各部门配备兼职档案人员。档案人员应忠于职守,努力学习,参加主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业务培训,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应保持档案人员相对稳定,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档案的交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