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各班组安全管理,搞好班组日常安全生产,做好班组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保证班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按照《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行[2012]86号)文件要求,结合中心所辖班组自身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辖基层部门各班组。 第三条 班组实行部门领导下的班组长负责制,部门负责人负责密切配合班组长共同抓好班组内的各项安全工作。 第四条 班组长的职责: 1、班组长为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班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执行本班组安全事项。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单位及中心、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安全文件和安全会议精神,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建立健全本班组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班组班前会和交接班制度,建立隐患排查记录档案,建立班组安全绩效结构工资,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开展民主活动,建立培训学习制度,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防线。 4、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积极执行部门安全工作任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负责对本班组发生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本班组人员参加部门及中心相关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 7、安排专人每天上报所管辖部门《安全日运行报表》,每天进行班中安全巡查,每周召开一次生产风险评估会,每天召开一次班前会。 第五条 班中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和宣传工作,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 2、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