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认真对照本人工作实际,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局党委决策部署,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确保清正廉洁、洁身自爱。 三、自觉维护国家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言行一致,说到做到。 四、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切实担负起分管工作的责任,确保在分管工作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力,确保廉洁用权,认真分工。 五、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局党委请示汇报。 以上承诺,请党组织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有违犯,本人自愿接受党组织处理。 一、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清正廉洁、洁身自爱,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决不拿工作原则作交易,决不借“协调”之名行“违法乱纪”之实,决不把公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 三、自觉维护国家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言行一致,说到做到,决不吃拿卡要,雁过拔毛,决不当众口吐莲花,私下胡作非为。 四、将“坚持原则”与“温馨服务”相结合,符合条件的马上就办,不符合条件的当面说明理由。顶住方方面面的压力,坚决把住人情关。 五、将心比心,只说让群众心服口服的心里话,不说空话、套话、假话,争当群众心服口服的好公仆。 六、准时上班,准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