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亮点工作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会商研判。区安委会制定印发《xxx安全生产会商制度》,明确“会商启动、会商内容、会商人员、结果运用和会商督办”五部分内容,针对重要时间节点,由区xx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组织有关部门及镇办进行会商。提前分析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区域安全生产问题,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进行会商,总结经验做法,持续推动和促进岁末年初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确保形势稳定。 (二)持续深化闲置院落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召开全区闲置院落整治工作现场会议,对xx镇x处闲置院落整治情况进行现场点评。定期动态更新工作台账,确保各类闲置场所全部登记在册,全面完成对各处闲置场所的挂牌公示工作,共摸排闲置场所xxx处。全面压实闲置场所出租方、承租方安全生产责任,明确不同场所的两方安全责任,签订安全承诺书,确保出租场所不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督促出租方、承租方及时到镇办和派出所进行备案,做到严格管理。明确各闲置场所巡查、督导责任人,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储存、销售等行为,及时上报镇办、部门进行查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三)创新实施《“行业+属地”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现场会议制度》。联合全区xx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根据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对各镇(街道)、开发区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评估甄别,分别确定安全生产典型单位和落后单位,通过现场会议、察看点评、部门通报、镇办汇报的方式,深入剖析部门监管、镇办属地、企业主体各方责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督责问责。 二、工作总结 (一)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