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严格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策部署,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总目标的工作思路,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要求,下重手、出重拳,聚焦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坚决打掉“保护伞”、冲破“保护网”,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8年以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xx起xx人。其中,组织、领导、参加涉黑涉恶犯罪xx起xx人,“保护伞”问题xx起xx人,工作推动不力问题xx起xx人,失职失责问题xx起xx人。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坚强的组织领导、良好的运行机制,是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前提保障。中央、省、市和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 “一把手”工程,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各级的党委的部署决策上来,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和边督边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亲自挂帅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纪委常委会先后多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论述,强化政治担当,不断提高“打伞破网”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班,设立24小时举报接听电话;建立完善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定期沟通协商、季度通报、信息联络员和动态信息月报送、联点包案等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线索管理和核查督办。坚持涉黑涉恶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