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亩产效益”改革评价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转换增长动力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X年X月,XX省启动了“亩产效益”评价改革,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X年省级评价系统上线,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 “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分为对企业分类评价和市对县考核评价,考、评“两条腿”:对企业分类评价方面,XX年我县率先对规上企业开展分类综合评价,XX年又将规下企业(占地3亩以上)纳入评价范围,实现了所有规上、规下工业企业评价全覆盖。市对县考核评价方面,XX年列入全市改革攻坚重点任务,并纳入“市考县”考核指标,已连续考核X年。 一、企业分类评价工作情况 自XX年开展试点评价工作以来,我县已连续5年对工业企业进行评价,一般安排在年中进行,自4月份开始至8月份结束,使用错位年数据对企业进行评价(即XX年开展XX年度企业分类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企业执行差异化政策。 (一)评价范围。全县范围内全部工业企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除外),规上工业企业以统计部门年报名单为准;规下工业企业以企业用地面积3亩(含)以上,在评价年度1月1日前开工投产并处于存续状态的,全部纳入综合评价。 (二)评价指标及方法。规上工业企业主要有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销售收入、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与亩均产值7项指标;规下工业企业有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销售收入2项指标。通过省评价系统“一键评级”将参评企业分为A、B、C、D四类。原则上,A类为综合排名在前20%(含)的企业;B类为综合排名21%-70%(含)的企业;C类为综合排名71%-95%(含)的企业;D类为综合排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