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局关于预防和治理工程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对策措施情况汇报如下: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市政府分管领导实地踏勘和会商研究、全过程造价评审等三项制度,2023年12月,我局牵头修订印发了《XX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同时配套印发实施《XX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查工作指引》,从严把关项目审批,合理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实现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全覆盖”。 一、严格规范项目审批程序 对市本级使用500万元(含)以上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管理、预算管理、工程变更管理、结算管理、决算管理、资金管理、建设管理与监督等环节明确部门责任,制定基本覆盖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管措施,防止出现项目监管漏洞。 (一)建立现场踏勘和会商研究制度。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项目现场踏勘和会商研究制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主管单位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再按程序报批。在项目立项方面,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不含)以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立项后报市政府备案;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按程序市政府领导签批同意后批复,其中估算总投资3亿元以上的需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后批复,我局在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步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等单位。 (二)认真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在现场踏勘和会商研究的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就项目立项必要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投入经济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进行论证评估,通过项目成本效益分析、资金投入测算,合理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减轻财政负担。其中:估算总投资500万-3000万(不含)的政府投资项目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