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刚才,我们传达了全市政法机关和检察系统相关会议精神,听取了第二检察部主任x同志关于前一阶段工作情况的通报,分析了当前存在的短板弱项,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开得很及时、很必要,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的目的。下面,我结合会议讨论情况,讲三点意见。 一、高擎思想旗帜,认清“为何要抓”的战略意义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是一项可抓可不抓的普通工作,而是关乎发展全局、检验政治担当的战略任务。它就像阳光和空气,平时可能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但一旦缺失,市场主体就会“缺氧”,经济发展就会停滞。我们必须站在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一)要深悟“定盘星”作用,把握法治环境的基石地位。法治是市场经济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最高层次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句话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蕴含着深刻的实践逻辑。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没有健全的法治保障,产权就不安全,契约就难执行,竞争就难公平,创新就难持续。我们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法治权威、保障公平正义方面肩负着特殊使命。我们的司法办案活动,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对法治环境的信心。比如,盐城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港口建设强迫交易案时,通过全链条打击犯罪,成功斩断了干扰市场秩序的黑手,助推了一个年发电量可达3.3亿千瓦时的风电项目顺利建设,这就是法治保障发展的生动体现。如果我们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甚至出现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就会像蛀虫一样,从内部侵蚀法治大厦的根基,最终损害的是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因此,我们必须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真正让法治成为吸引投资、激发活力的“定盘星”。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