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根据中华人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内容:很多人的美发店 二、项目发起人:很多人的美发店出资人 三、项目合伙人投资金额:xxxxxxx元 四、项目合伙人投资占比:xx.xx% 五、项目产品上市时间:2015年xx月xx日 六、项目合伙人权益 1.项目合伙人推荐他人成为合伙人后,可享受额外奖励。 2.项目合伙人可以推荐他人办理会员卡,并享有会员卡消费的提成。 3.项目产品上市计算,每年享受最低返还投资额的三分之一。 4.除享受以上权益外无其他权利。 七、分配原则 1.本项目合伙人以净利润为基础进行分配,其中30%作为项目发展基金;10%作为本项目管理销售团队奖励;60%作为项目合伙人的利润,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2.每年度(按财务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一次。 3.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报表。 八、投资合伙人守则 总则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1.项目合伙人在资金到位起三年内,不得私自转让其持有的投资占比。 2.项目合伙人依法转让其投资占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项目合伙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部分投资占比时,须经项目出资人同意。 4.投资发生亏损、负债时若要继续经营须全体投资合伙人继续按比例投入,不投入者即默认为自动退出合伙人。 5.本项目终止经营时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发起人和投资合伙人各执一份。 项目发起人(授权)签字(盖章):
项目合伙人签字(手印): 项目合伙人身份证号码: 项目合伙人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