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每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强化对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整治力度,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每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组织及参加人员:由技术主管组织,工区领导及各班组人员组成。 2、排查人员要认真地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将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整改单位、整改单位负责人以及要求完成时间详细填写清楚,参加检查人员要在《隐患整改通知单》上签字。 3、《检查问题整改通知单》下发以后,班组要迅速落实整改,涉及现场安全的整改项目要力求在最短的时间之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的,要向工区说明原因和整改日期。 4、在检查过程中的不符合项,复查中无故没有整改的项目以及注明的重要项目为罚款项,每项罚款30元,连挂扣罚工区干部10元,无故重复不整改项,加倍扣罚。 5、对于安全隐患无故不整改并造成后果的,追究班组负责人的责任,具体处理意见由工区安全办公会讨论决定。 6、工区领导班子成员无特殊情况要按时参加安全隐患排查,应参加的人员无故不参加的,给予罚款30元的处分。 7、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可采取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定向检查和不定向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每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工区每日安全隐患排查,由工区当日值班人员负责。 2、工区值班人员负责组织调度相关人员对所辖范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3、检查出的问题由工区值班人员负责记录到工区的值班记录本中。 4、检查出的各类问题,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安排落实问题整改。 5、工区值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