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是对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需要在区政府的协助和支持下,集体协调处理开发区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互促的融合联动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包括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两个方面。 第二章 联席会议 第三条 联席会议参会单位主要面向xx区政府与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融合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增补相关单位参加。 第四条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区长召集主持,也可以委托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主持召开。 第五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讨论开发区各项工作中的需要区政府帮助解决的重大事项,如制定政策、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财政税收、突发情况、难点问题等,对重要工作提出对策和措施等。 第六条 联席会议采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按照“一事一议”进行专题研讨,研究提出对策和工作措施。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整理形成会议纪要,按照程序签发。 第七条 联席会议的程序: 1.收集问题。联席会议议题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收集。开发区管委会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以管委会名义报xx区政府与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融合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请示报告。xx区政府与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融合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问题后统一向区政府请示报告,确定参会单位和会议时间。 3.召开会议。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开发区管委会及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单位参会,对会上重大事项,应进行充分讨论,各参会单位要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4.形成纪要。对开发区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