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省林业厅实施意见,结合市直林业系统实际,特制定以下贯彻落实办法。 一、深入改进检查调研 1、注重调研效果。市林业局党政领导干部要坚持带头深入林区、基层林场、管护站和林农中进行务实有效的调查研究,既到工作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注意到困难多、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深入调查分析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办法,为党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每年要形成1-2篇有针对性、建设性的高质量调研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集中到一个县区、一个单位、一条线路、一个点调研。 2、整合检查验收。将年内各项工作、各类项目必需的检查、核查、考核、验收和作业设计审批等固定性工作尽量归并整合,由局政秘科统筹抽调相关科室和单位人员组成综合检查验收组统一集中进行。凡可搞可不搞的检查、核查、验收一律取消。凡通过技术手段在异地能解决的就不去现地。科室和下属单位临时性检查、核查、验收必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局分管领导带队的要经主要领导批准。 3、严格轻车简从。必要的调研和必须的检查验收活动要切实减少参加人员。市林业局领导一般性检查调研原则只派1名相关科室负责人随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陪同的同志原则不超过2人。调研时合并乘坐车辆,除警务活动外不得动用森林公安警车,更不得警车开道。 4、简化接待工作。市林业局党政领导干部到基层检查调研,县区林业局和各基层单位一律不到边界迎送,不张贴悬挂欢迎标语横幅(含电子屏幕),不摆放花草,不安排超规格住房,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不赠送纪念品和土特产。条件允许的可安排自助餐,或在公务接待廉政灶和机关食堂就餐,不具备条件的用餐按照廉政灶标准执行。 二、切实精简会议文件 5、减少会议活动。全市性林业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