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项目物资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消耗,规范日常行为,避免出现遗失偷盗现象。依据公司物资部下发《关于印发某地公司加强项目物资消耗管控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某地物资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并结合我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主要物资月度消耗管理办法 (一)主要物资的界定 1、指构成工程产品实体的物资、设备和形成工程产品过程中重要的消耗型材料。 (二)主要物资消耗管理范围及办法 1、结合项目实际范围限定为:混凝土及砌筑用水泥、砂石料、钢材、燃油、火工品、轮胎、碎石等。 2、项目开工前技术部长填写《分区段(工点)主要物资设计及需要数量明细表》,作为分工号主要物资总控计划依据和主要物资日常限额领用控制的依据并将各分区段(工点)汇总到《主要物资需用限(定)额数量总计划表》作为总控台账。 3、日常领料人需在“权领料人”范围内进行领料并填写《用料申请单》。 4、偏差来自于两对照:通过应耗数量与实际消耗数量的对比分析,判断主要材料是否存在超耗或不合理损耗等情况;通过账面数量与实际消耗数量对照,判定主材是否存在遗失、破损、报废等问题。 (三)主要物资实际消耗数量、应耗数量、账面消耗数量的界定 1、实际消耗数量 (1)钢筋:实际消耗根据设计图纸直接计算出的半成品或成品设计重量与相对应截下钢筋头重量之和,即加工钢筋所对应的整根钢筋重量。 (2)水泥、沥青、砂石料:在用到实体工程之前要经过拌合站拌合,其实际消耗可用搅拌期间的用量。水泥可通过现场包装袋数或搅拌盘数得出;沥青可通过脱桶后的沥青桶数量计算得出;砂石料可通过拌合盘数得出。 (3)燃油、轮胎:直接消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