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办党组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全面从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组班子主体责任清单(7项21条) 政府办党组班子对全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总体工作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一)统筹谋划部署 1.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区市县党委、纪委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抓好组织落实。 2.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定期听取、调度、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汇报。 3.每年底向县委、县纪委监委书面报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二)健全工作机制 4.着力构建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形成集体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 5.监督检查和指导班子成员、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情况。 6.推动工作落实,每年组织党组织书记向党组述职述廉,传导工作压力,提升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