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进一步加强高校中层党政领导班子(以下简称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根据《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和规定,结合高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第三条 考核工作着眼于服务高校事业发展,突出对领导班子的考核,重点考核中层单位的事业发展情况;突出科学发展导向,注重对工作实绩的考核,突出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注重考察干部。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特别要突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突出忠诚、干净、担当。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调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第四条 考核工作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客观全面、简便有效; (六)目标导向,分类考核; (七)考用结合、奖惩分明。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高校中层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工作考核。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考核结果依照本办法确定,其他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等次,采用高校各类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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