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制度)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根据《XXX大学院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学院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学院领导班子民主、规范、科学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推动学院科学发展,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重大事项决策,是指凡涉及高等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全院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条规规定应当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党总支会议、领导班子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事项。 3.学院发展战略以及规划、全局性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和调整。包括学院总体发展目标、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和调整、办公场所建设规划的制订等。 4.涉及学院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包括教学改革、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等。 5.学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包括年度财务预决算、年度招生计划等。 6.重要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的立项和建设,重要办学资源的配置和调整等。 7.学院人员编制的调整以及学院人员聘用、工资、医疗、住房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8.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置。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