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既要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习近平总书记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并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化解意识形态等领域重大风险作出了深刻分析、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为基层法院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具有很强针对性和指导性。 一、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风险 (一)法院内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现象仍然存在 法院内部普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意识形态领域有斗争、有渗透、有敌人的认识不清,没有真正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是基层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往往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看不见摸不着、可有可无的政治任务,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重业务轻意识形态”的倾向,导致工作主动性不够、责任感缺失,存在法官就是办案的,办好案件就就行了的思想误区。 (二)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体制亟需完善 由于工作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基层法院内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和统一部署,缺乏组织性和指导性,任务交办不明确,责任目标不清晰,出现错位和缺位的现象,整个意识形态工作较为被动。加上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办案任务日益繁重,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理解不透,导致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深感自身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