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XX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关于“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延伸”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安排,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责任落实、案件查办、整改整治等重点,采取超常规措施强力推进,推动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民生实事、健全一批长效机制,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三责”联动同频共振,凝聚集中整治推进合力 (一)党委政府主动担责。4月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后,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XX同志在全国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意见》部署、XX书记在全省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讲话要求,把集中整治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和十二届县委巡察,写入十二届县委六次全会《决定》,全面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完善责任落实体系,凝聚各方工作合力。县委以上率下扛起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会议XX次专题研究集中整治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多次听取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定期提醒督促县党政班子成员抓紧抓实分管部门、分管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明确县级领导包镇街、分管县领导包项目化整治工作的机制,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县委将集中整治成效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政治巡察、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列入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内容,作为各镇街、县直单位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重要参考指标。 (二)纪委监委强力督责。县纪委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