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来,我县以深入贯彻落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全面推进法治XX,平安XX,取得了初步实效,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 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委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扫黑除恶合力。经县委研究决定,成立以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同时,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部门和各乡镇也组建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共同形成了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同时,我县制定印发了《XX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XX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对全县上下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具体要求,对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落实。不断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明确并压实各项工作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建立扫黑除恶日常排摸工作责任制,将各乡镇党委书记、派出所所长确定为排摸工作第一责任人,将辖区民警确定为摸排工作具体责任人,确保摸排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真正形成常态。建立专案专办打击机制。凡属涉黑涉恶案件,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统一办案、统一侦查、统一协调指挥、统一资料管理。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