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中央编制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指出,要严控地方政府机构编制总量,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这是李克强提出的“约法三章”中重要的“一章”。2012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编办的精心指导下,xx市机构编制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精神,严格控制编制总量,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管好用好机构编制资源,连续五年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减编控编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市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xx名,实有人数为xx人;政法专项编制xx名,实有人数为xx人;事业编制xx名,实有人数为xx人;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市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xx名,实有人数为xx人;政法专用编制xx名,实有人数为xx人;事业编制xx名,实有人数为xx人。从数据上看,与2016年相比,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未发生变动,实有人数减少200人;政法专项编制减少2217名,实有人数减少1941人(主要是检察院、法院编制上划后,产生编制和人数减少);事业编制未发生变动,实有人数减少xx名。总体上,财政供养人员人数均处于下降趋势。与2012年基数相比,排除各类编制下划因素外,财政供养人员逐年下降,实现了只减不增的目标。(见附件2) 二、主要做法 2012年以来,市编办以李克强“约法三章”“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为目标,坚持标准,控制总量,严盘活存量,把入口关,不断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管理机制,财政供养人员逐年递减,为x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一)强化认识,落实责任,严控编制强管理 一是注重学习强认识。充分利用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