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法》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行政许可法》已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交通路政管理行业的影响是巨大的,对于深化交通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转变,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交通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现象,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作为交通公路管理部门的路政机构,如何适应变化,怎样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当前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路政部门应对这一影响巨大的变化,我们感到针对抚远路政现状,应在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上加大力度。目前看,我县路政执法队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受体制制约,路政队伍起点较低。在组建这支队伍时,由于受编制、经费的限制,大部分路政人员都是从基层道班中选拔的,多数是为照顾本系统子女就业、两地生活、进城等多种因素进入这支队伍,从而造成入口标准过低。 第二:文化素质不高。大部分人员基础学历都是初高中文化,即使个别后进修的大中专文化,功底也比较薄弱,他们进入路政队伍后,虽然有过多种多样法律岗位培训机会,但由于缺乏严格的考试把关,培训质量不高。更由于他们对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的不深不透,造成在办案过程中取证粗枝大叶,笔录不规范,语句不通顺,阐述问题缺乏逻辑性,法律文书混乱等问题。 第三:缺乏竞争机制,导制劣者下不去,优者上不来。表现在一些不求上进、不思进取、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干部身上,他们受“大锅饭”、“铁饭碗”等思想的影响,不愿意离开这个岗位。加之,没有一套有效可行的竞争淘汰办法,使一些重要岗位空不出来,一些优秀的人员也进不来,导致上级部门规定的一个基层路政大队至少需要一个有专科法律专业以上人才的要求达不到,从而制约路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要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