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颁布实施以来,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大力营造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的良好氛围,抓科普活动载体,搭建技术服务平台,通过加强科技推广与创新,充分发挥科技作用,科技工作扎实推进,科技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87.29亿元,财政收入完成6.75亿元,农民人均收入实现6996元,同比分别增长了5.1%、8.42%、13.3%。2013年我县并被确定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现将《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科技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能安排时间专门听取科技工作汇报,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到重大问题专题研究、突出问题现场研究、常规工作经常研究,并逐年增加对科技的投入。各乡(镇)、各职能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分工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使《科技进步法》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 二、“科技进步法”的学习和宣传情况 为更好地学习宣传《科技进步法》,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科技水平。“十二五”以来,我县每年以五月全国科技活动周、十月科普大行动和法制宣传日等为主要载体,开展了一系列科普宣传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网络、电视、电台等传媒在科技活动中的宣传作用,同时以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县工作和农村党员科技教育“动车组”等活动为契机,利用电视频道、农村党员信息网,圩日咨询和群众喜闻乐见等多种形式开展科技宣传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有效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科技意识,推动了科技进步工作的开展。 三、实施国家知识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