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监督职权,是保障法制统一、维护群众权益的关键环节。2025年上半年,某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要求,紧扣“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依法履行备案审查职责,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为区域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将备案审查作为年度监督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备案审查规范化、常态化: 一是夯实基础,完善制度体系。修订《XX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明确备案范围拓展至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文件,新增“电子备案”渠道,实现“线上提交、线下审核”双轨并行。上半年共收到报备文件47件,其中区政府规范性文件32件、区直部门文件15件,报备及时率100%、规范率97.9%。 二是突出重点,提升审查质效。聚焦“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开展审查,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等领域的12件重点文件进行“深度体检”。例如,在审查《XX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时,发现其中“贷款贴息比例”条款与上级最新政策冲突,及时提出修改建议,区政府采纳后重新印发;对《XX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中“业主大会成立条件”规定与《民法典》不一致问题,督促制定机关3日内完成修订。 三是协同联动,凝聚审查合力。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事务所协作,建立“人大审查+专家咨询+司法建议”工作机制。上半年联合区司法局召开规范性文件审查座谈会3次,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点文件论证5次;依托“代表联络站”收集基层意见,将17条群众反映集中的“文件执行难”问题反馈至制定机关,推动完善配套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