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生态环境工作被列为今年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内容,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视和支持。我们本着实事求是、整改提升的原则,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市政府本届以来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考验,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要求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推动落实。各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十四五”规划的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序进度完成,全市环境质量总体改善。2021年,全市水环境质量省考断面改善幅度排全省第1;市生态环境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2022年,我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9%,居全省A类地区第1,4个县市中XX市、XX县、XX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群众对我市生态环境满意率达X%,居全省A类地区第3。2023年,全市20处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XX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获得省级真抓实干督查激励;XX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现我市“零”的突破。 (一)严格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始终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制度。一是坚持源头预防,严格环评审批制度。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把项目审批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100%;在简化环评审批手续、下放审批权限、为民服务等方面改革完善了环评审批措施。2021年以来,共批复报告书X份、报告表X份、登记备案X份,均无“两高”项目。二是做好过程严控,严格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司法联动,成立了市中级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