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税务总局X市税务局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X市税务局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X市税务局委员会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中共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委员会的反馈意见〉的通知》(X巡组发〔2024〕1号)的相关部署要求,X县税务局党委认真对照市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开展自查整改,现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2023年9月X日至9月XX日,中共国家税务总局X市税务局委员会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委员会进行了常规巡察,对选人用人、落实XXX工作责任制进行了专项检查。10月XX日,国家税务总局X市税务局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2023年11月XX日,市局党委通过《中共国家税务总局X市税务局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X市税务局委员会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中共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委员会的反馈意见〉的通知》(X巡组发〔2023〕8号)向X县税务局党委反馈市局党委巡察意见后,X县税务局党委迅速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XX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县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县税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检查、指导巡察整改工作。2023年XX月XX日下午,X县税务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市局党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刻领会反馈意见精神,研究分解整改任务清单,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进行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对深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举措,落实责任,坚决把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3年12月25日下发了《中共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国家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