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落实《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未成年人特殊诉讼程序和制度,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断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规范化、社会化和专业化建设,积极打造XX未检工作品牌。 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相关指示精神,XX年区检察院设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干,建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一体的工作模式;XX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区检察院在第XX检察部设立了未检办案组,由XX名员额检察官、XX名检察官助理、XX名书记员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全区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区检察院共受理提请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XX件XX人,审查移送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XX件XX人,办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XX人,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XX人次。XX年X月,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荣获XX荣誉称号,未检办负责人XX被记三等功一次,各项未检业务数据均排名全市前列,未检工作经验做法被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系统内进行推介。 一、强化依法办案,从严惩治涉未成人犯罪 一是从严从重惩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坚持“零容忍”,通过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提出量刑建议等方式从严从重打击性侵、组织未成年人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等犯罪,依法惩处危害校园安全和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XX年以来,区检察院对XX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主动引导公安机关取证,精准打击。对主观恶性较大的、社会影响较坏的涉及组织、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