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司法监督工作是人大监督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方面,是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xx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充分运用监督形式,积极拓展监督渠道,依法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切实加大了司法监督力度,有效增强了司法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司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xx人大及其常委会严格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总体安排部署,紧盯县第十六次党代会提出的“依法治县”战略要求,以建设“平安xx、法治xx、和谐xx”为目标任务,从县域实际出发,认真对司法工作实施有效监督、正确监督,为实现“xx之治”和加快推进依法治县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完善司法监督工作机制。县人大常委会以建立健全司法监督机制为抓手,着力增强司法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常委会会议讨论修改并通过了《xx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一府一委两院”办法》《xx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xx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制度,对行使监督权的主体、监督的对象、内容和形式作了规范,明确司法监督的范围。同时,积极探索司法监督工作的新方式,试行司法监督工作满意度测评,有效地提升了司法机关的执法行为,增强了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和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及钻研业务的自觉性,使司法监督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司法监督工作实际,先后对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