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广播电视局《关于严格执行广播电视节目播前三审、重播重审制度的通知》要求,XX融媒体中心组织人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严格执行播前三审制度。XX融媒体中心始终把安全、优质、播出放在首位,健全完善了《XX节目三级审查制度》《XX引进节目审查制度》《XX新媒体节目审查制度》等,切实加强节目管理、节目审查和监管力度,确保正确XX导向。对各类自办栏目、专题、公益广告等节目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播出的内容由具体工作人员和责任编辑初审、相关部室负责人复审、中心分管领导或主任(总编辑)终审;对重特大内容由主任(总编辑)审核后报X委宣传部终审。对新闻类节目每天播出的内容不但进行单条逐个审核,而且新闻串连后还重新审查。审核期间,值班编辑、制作等人员全部到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新媒体各平台(账号)内容的审核,对XX移动客户端、XX微信公众号、视频号、XX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账号)播出的内容,由责任编辑初审,新媒体部负责人复审,副总编辑(副主任)或总编辑(主任)复审。重大内容报X宣传部审核后播发。 2.认真落实重播重审制度。建立了《XX节目重播重审制度》,要求所有节目经过重新完整审查后方可重播,流程管理相对比较规范,各项播审制度执行到位,没有出现相关问题;能够严格直播业务审批程序,对内容和形式认真核实,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报道内容可控、现场可控、播出可控,今年以来,中心直播活动X场次,都是经多方论证、总编辑(主任)审核同意后实施,重要活动播前报请X委宣传部批准。 3.严格遵守审片各项要求。要求所有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审片纪律,各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总编辑(主任)对稿件的内容,包括新闻信息导向、质量、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等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