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某县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持续加强托管机构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有力保障我县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情况 (一)建立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全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街道和社县居委会、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当总召集人,县教育局和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召集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依法履行对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职责,讨论研究相关问题。 (二)确定服务范畴,强化服务管理。目前,国家层面暂未出台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规定或办法,暂未明确校外托管机构的行业属性和牵头管理部门。《县关于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校外托管机构范畴即由公民、法人或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利用他组织开办的,受中小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在非教学时间,代替监护人照顾中小学生,在学校以外提供餐饮、休息、住宿等服务的经营性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引导校外托管机构按照从事的经营范围进行登记,并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要求实行信息公示制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对社会公示,扩大社会监督。目前,在我县以家政服务、餐饮、住宿为经营范围进行登记注册,实际从事托管的机构xx家,有一定规模并实际经营的约xx家。这些校外托管机构主要是以提供午餐午休、晚餐的形式开展服务。托管服务机构使用的场地性质各有不同,有商家以自家房屋开设托管、有商家租赁场地开设托管、有家长联合租房雇人照看等多种形式。经营者多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以家政服务、居民服务中心、餐饮店等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