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修订颁布实施和《XX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发布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发展红十字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安排部署,红十字会各项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红十字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得到全面提升,全区红十字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各项法律法规 (一)彻底理顺管理体制。我区红十字会成立初期,由同级卫生部门代管,人员编制少,经费未单列,履行红十字会职责的能力弱,发挥政府人道工作领域助手作用受到局限。2010年X月,原县编委将红十字会从卫生部门中单列,核定机关事业编制X人,设立红十字会党组,工作经费由财政单独预算。2014年X月,根据市委统一安排,红十字会被列为参公管理的群团机构。2019年X月,区红十字会增核机关事业编制X名。目前,区红十字会内设机构X个,机关事业编制X名,其中会长X名(由区领导兼任)、常务副会长X名(党组书记)、副会长X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X名(含秘书长X名)。实现了有机构、有编制、有专职工作人员、有活动经费、有办公场地,为同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是全市X个独立预算单位之一。 (二)强化基层组织管理。《XX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发布以来,区政府针对我区红十字基层组织薄弱等问题,印发了《关于建立基层红十字组织的通知》,不断加强区红十字会能力建设和开展急救培训等业务工作,为区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2017年X月,区红十字会成功召开了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区委书记、区长受聘担任名誉会长,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领导集体,并成立了监事会,也是全市首个成立监事会的区县组织。目前,全区共有红十字会基层组织X个,个人会员X人;红十字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