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党委分工我负责社会稳定、政法、司法、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区纪委有关纪律要求,现将自己2012年度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足岗位,认真履职,全力以赴抓好本职工作 一年来,我认真学习贯彻区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确定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岗位职责。一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够常抓不懈。针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颁布,能认真组织分管部门、村党员干部学习,到农村、学校、进企业,认真向党员进行宣讲,消除他们在思想上的误区,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辩证地认识到《廉政准则》不仅是一张带电的“高压网”,更是一张保护的“安全网”,克服遵守《廉政准则》会捆绑“手脚”、失去“自由”、没有“隐私”的错误思想,树立“监督是爱护”、“约束是关心”的理念,时刻把《廉政准则》作为一面镜子对照自己、一把标尺衡量自己,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保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失党员之风范、不失廉政之准则。针对区纪委、监察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我都能及时认真向党委汇报,得到党委主要领导的支持,圆满完成。 二是认真开展警示训诫三项制度建设。在汉语中,“警示”是指出问题,让人知道、使人注意的意思,如危险物的醒目性标示以及朋友之间的善意提醒等。“训诫”是指针对问题所进行的教导和告诫,包括长者对晚辈、上级对下级、老师对学生的教导告诫,也包括平等的人与人之间因某种损益性事实或行为,一方对另一方的告诫。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我能严格要求自己和分管人员及所包的村,言传身教,所分管和包村的干部没有出现不廉洁的现象。 三是加强学习,贱行宗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良好的理论修养和政治素养是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为此,我能增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