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医疗保险扶贫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严格落实省市医保扶贫文件。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有关情况的通知》(兰政办发〔2018〕10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统一按绥化市标准执行。 一是全面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政策。2017年开始,连续两年由县民政和财政部门为全县1386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额资助代缴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全员免费参保。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基础上连续两年为全县贫困人口每人购买200元补充医疗保险,形成了四重医疗保障体系,政策内总报销比例达到90%。四重医疗保障机制的建立,有效地解决了贫困患者就医负担。 二是对定点医疗机构扶贫政策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完成了定点药店的重新选定,淘汰不合格定点药店11家,加强同时联合市场监督部门加强对定点药店监督管理,联合下达整改意见书17份,督促问题整改28个。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检查,在日常监管基础上,严管贫困人口就医,采取不定期日查和夜查,对门诊和住院患者进行身份确认,同时对入院指征、诊疗路径和诊疗规范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对放宽入院指征和过渡医疗行为及时纠正,不合理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对冒用贫困人口身份享受医保待遇的坚决取缔。进一步加强了民营医营医院的管理,推动了医院的规范化管理。 三是简化办事流程,优化服务。自2017年开始,对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并从2018年开始在在此基础上,在我县服务大厅建立健康扶贫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了域外住院贫困患者回本县办理相关医疗保险和救助手续时,一次性交办四重保障报销材料,只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