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专题学习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也是推动全县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实践行动。结合所学所思及我县实际,我就抓好《条例》学习贯彻谈三点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增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治自觉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是一般性的文件,而是党中央在新时代背景下,对作风建设作出的又一次制度性规范。我们一定要从政治高度、现实维度和实践角度,深刻理解《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条例》修订是深化作风建设的制度保障。大家都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XX规定这个“小切口”撬动了作风建设“大变革”,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老大难”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这次《条例》修订,就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党和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长期坚持。比如《条例》明确规定,严禁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超标准接待,这些都是给我们的行为划出了硬杠杠。可以说,《条例》就是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紧箍咒”,必须戴紧戴牢。 (二)《条例》修订是破解现实问题的精准施策。从我县情况看,虽然“三公”经费总体控制得不错,但个别单位还是存在一些苗头性问题,有的出差审批把关不严,变相搞“搭车旅游”;有的公务接待超标,一顿饭吃掉半个月工资;还有的部门办公楼装修超标,搞些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这次《条例》修订,就像一剂“对症药”,在预算管理、差旅审批、公车使用等方面都作了更细更严的规定。比如,明确要求“无实质内容的差旅活动一律不批”,这就是给我们基层干部划出了“高压线”。我们一定要对号入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