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其《监察法实施条例》正式颁布施行。修改《监察法》是深入贯彻XX和XXX全会关于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拓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是解决新形势下监察工作中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是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有力保证。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把学习贯彻修改后的《监察法》及其《监察法实施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全面掌握其精神实质,深刻认识修改《监察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按照新修订《监察法》规定要求,以当前正在开展的“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为契机,推动各项规定要求在工作中落实落细,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使用措施,强化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监管,忠实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审查调查全过程,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监督、调查、处置,依法审慎适用监察强制措施,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一、提高站位贯通学,准确把握《监察法》修改的主旨要义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监察法》作为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党和国家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修改后的《监察法》,对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做出具体规定,是监委工作的行动指南和主要依据,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