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局党委对XX县税务局党委开展了巡察,指出了我们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在,距离市局要求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时间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在这个时间节点对各位开展一次谈话,是想再统一一下思绪、再压实一下责任、再加快一下进度。下面,我提三点要求。 一、主动担当,从严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内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担当作为,提升履职效能,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前期已经开展一段时间整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层层压实责任。一是对照认领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按职责范围认领或分派的问题,梳理前期上报的整改台账,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责任分担“不悬空”、整改落实“全见底”。二是强化统筹融合,形成整改合力。局内各部门要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上级党委巡视通报和市局党委巡察通报的其他单位存在问题自查整改结合起来,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理清整改思路、明确整改目标、优化整改举措。三是坚持监督跟进,强化整改质效。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日常监督责任,从严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强“台账式管理”和“销号落实”,主动跟进县局党委对巡察整改的工作安排,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强化整改质效。 二、标本兼治,全力答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是政治号令,更是政治考验。各主要负责同志要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地毯式”整改。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化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细做实。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局内各部门要对前期已经整改或目前正在整改以及还未整改的各项任务进行“回头看”,是否真查真改、落实到人,并认真剖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