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仁: 有幸参加此次研讨班,根据研讨要求,结合本人日常工作学习情况,现将基层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及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作简要交流发言,说得不对的地方,请批评指正。 一、当前推动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困难 1、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上仍然薄弱。随着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深化和加强,在法治协调、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及机关法律顾问(法制审核)、基层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上依然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如根据省州要求,在自然资源、林业、综合执法、公安、劳动保障、市场监管等执法任务较多的部门要配备2名以上具备条件的法制审核人员。而法制审核人员需要通过法律资格考试,但实际在县级层面,基本没有专门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大多由办公室等综合科室人员兼任。如基层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法治工作人员的法治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不足,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下,既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明文严格执法,又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研判,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要求高。在县一级,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工作选择上多倾向法院、检察院等单位,政府各部门工作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较少。 2、行政复议对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发挥有持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具有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具有监督功能、救济功能、化解矛盾纠纷功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扩大了受案范围和前置范围,案件量大幅增加,一是行政复议机构及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保障弱化。二是案件增量和力量专业之间缺乏平衡。建议:加强基层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培训和提升业务能力。 3、部分领导干部法治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推进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力度不够。建议:推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