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形成“六大纪律”体系,成为每一名共产党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遵守国家法律,更要时刻严守党的纪律,把六种“纪律之心”挺膺在前。 一、严守政治纪律,把旗帜鲜明、头脑清醒的忠诚之心挺膺在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整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严守政治纪律,根基在于筑牢忠诚之魂,作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就是要始终牢记“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清醒认识复杂多变的国际斗争形势和风险外溢的国内安全环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同一切违背和损害“两个维护”的言行作斗争,坚决同一切威胁国家政治安全的风险隐患作斗争,确保矢志不渝听党话、跟党走,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守组织纪律,把令行禁止、步调一致的大局之心挺膺在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的的组织纪律建设作出深刻阐述,强调要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具体到工作之中,就要求我们严格遵守组织程序和请示报告制度,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积极依靠党委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做好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用实际行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三、严守廉洁纪律,把心存戒惧、为政清廉的敬畏之心挺膺在前。节俭朴素、力戒奢靡是我们党的传家宝,光明磊落、坦荡无私是共产党人的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