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一安排,本周我认真研读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深入学习并结合工作实践做如下研讨交流,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坚持学纪为先,提高思想免疫力,坚守纪律底线 1987年,我们党提出“从严治党”,1988年3月,中纪委常委会开始起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工作,历时9年,于1997年2月27日正式发布试行(13章172条)。《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对什么样的行为是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应该给予什么处分,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条例》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条例》共经过1997年、2003年、2015年、2018年、2023年五次修订,每一次修订都不只是简单的文字修改,既有着内在的继承关系,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知是行之始,只有深入的理解和领悟,我们党员干部的行动才能更加自觉和坚定,通过不断深化对党纪的学习和领悟,我们党员干部会更加明确党的纪律和规矩,进而提升自己的政治觉悟、纪律意识、道德素养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从而始终保持忠诚、廉洁和责任感。我们党员干部应当紧紧抓住这次学习《条例》的机遇,自发的加强学习,切实掌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实实在在的用理论知识来武装自己,从整体上提升自己的思想高度,坚守信仰和信念,夯实基础、稳固根本。 一是通过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坚持把创新理论作为航标航向、思想灯塔、行动指南,通过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对创新理论的理解与认同,实现政治自觉、思想自觉、理论自觉以及廉洁自觉,真正将思想、行动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相统一,以平和的心态看待名利、以淡泊的态度对待权力、以知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