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审查调查工作,是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纪委监委的神圣职责,是严明党纪、严惩腐败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严肃的法纪约束力和鲜明的政策导向性。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就是服务于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一目标。所以,我们在执纪理念上既要树立纪在法前、快查快结、抓早抓小、又要在着眼整个“森林”的同时,紧盯“一把手”和“三类人”精准发力,治病树、拔烂树,不含糊、不手软、不懈怠,特别是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把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贯通结合,持续巩固“不敢腐”的成果,坚定不移地向“不能腐”、“不想腐”推进。 一、深刻认识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一环 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要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用好“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要“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全会公报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具体部署,其中明确要求“督促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强调,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全周期管理”,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推动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