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中共xx县委推荐的政协xx县第xx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候选人协商名单已经产生。我受中共xx县委的委托,对这个名单作一些说明。 一、关于政协xx县第xx委员会领导班子人事安排的指导思想和有关规定 这次换届人事安排按照政协章程规定,广泛发扬民主,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那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业绩突出,拥护党的领导,爱国爱民爱家乡的社会各界名流和优秀代表人物大胆地选拔出来。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中共xx县委的有关规定,县xx政协主席、副主席和政协常务委员候选人人选的推荐提名,注意掌握了以下几条原则。 第一、根据政协是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的性质和特点,在常委人事安排中坚持了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 第二、新进人选除考虑到有一定的社会声望和各个界别的代表性,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热心政协工作外,还特别注意了人选的政治素质和文化基础,必须是能和县委保持一致的人。 第三、在推荐提名过程中,一般一个单位不同时产生两名常委人选。已连任三届的常务委员一般要进行调整,力争保持二分之一的社会新秀。 第四、严格按照比例结构和职数要求进行提名。按照市委对xx政协领导班子职数设置的有关要求,xx政协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x名。在推荐提名政协常委时,考虑本县实际,经请示市委批准,在和人大常委同比例增加的基础上又增设了x名人选,共计x名。本届常委人选比上届换届时增加了,但构成比例没有变。 根据县委制定的换届工作方案(x﹝x﹞4号)对年龄界限的要求,县xx政协正副主席中的中共党员干部55岁以上的,不再继续提名。 第五、即单位党组织不推荐的不提名,行政事业单位离岗人员一般不再提名。 二、关于县xx政协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