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公安机关作为扫黑除恶主力军,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黑恶不扫,社会难稳,民心难安。在近两年的专项斗争中,我们始终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在一些行业、领域呈现出新的动向。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 下面,我就三个方面谈一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现实问题,并就这几个问题和同志们进行研究、探讨,希望有助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爬坡攻坚阶段的顺利开展。 一是基层政权长效治理问题。不可否认,我县存在几个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派系斗争激烈、村民自治混乱和村民非访频繁的“乱村”。如因项目占地、建房占地、土地补偿等问题造成干群对立,引发村民多次赴省进京集访的*村等;为争夺村内领导权和利益、相互攻讦、派系对立的*村等。 在专项斗争之前,上述村多通过集体非访的形式以期达到目的;专项斗争之后,则通过若干渠道相互重复举报对方为黑恶势力的方式以期达到目的。据统计,相互重复举报线索*条(实际*条),占全部线索的18.2%;单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