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肉联厂职工的请求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们是**市肉联厂的正式职工,年关将至,因政府无故称我们的住房为违章建筑,要强行拆除我们的住房,我们40多户职工家里已被迫断电,即将面临着无家可归,现来信求助于上级领导,请给我们一个说法!为我们安排一处栖身之所! **市肉联厂是一家老字号的商业企业,多年来我们全体职工为了单位为了让市民吃上放心肉,每天起早贪黑,摸爬滚打几十年。到九十年代初,我们大多职工仍无住房,仅靠自己微薄的工资也买不起住房。1991年,在市商业局、市堤防段批准下,单位发动每个职工集资建房。为了响应单位号召,我们四处挪借,分别集资(有7户全额出资、有8户分别集资6500元、还有10户分别集资3000元),建造了自己的住宅。 2007年12月中旬,有关领导到我们单位打招呼,说我们的住房是违章建筑,要求我们尽快搬迁。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12月22日,他们就强行断了我们的生活用电。说要一次性算断后(7户全额出资的,以每平方米260元的价格算断;集资6500元的,每户付给我们500元;),强行拆除我们的住房。 在单位生活了大半辈子,听到这些话,我们真是寒心!我们不知道违章建筑是什么样的标准?我们在建筑住宅时,通过了市商业局、市堤防段的批准。难道我们的住房是违章建筑吗?就算是违章建筑,也不能说在一次性给我们500元之后,就要立马强行拆除我们的住房呀!我们都是**市的普通市民,我们同样享受党的优惠政策。如果说一定要拆除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