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委、支部: 根据市委年度党建工作安排,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看齐追随、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在改革实践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拟于“七一”前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1. 先进党委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指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看齐中央、维护核心,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委领导坚强有力,全面建设过硬。党委班子成员真抓实干、廉洁自律,作风实、形象好,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团结带领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出色完成各项任务,赢得广大群众信任和拥护。 2. 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指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看齐中央、维护核心。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党的组织功能发挥明显,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3.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主动看齐中央、维护核心,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学习和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群众广泛赞誉。 4.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主动看齐中央、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