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确保全县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程序如下。 一、申请入党 1、递交入党申请书。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可自愿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初步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推荐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推优的方式产生积极分子初步人选。 4、支部讨论确定积极分子。召开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集体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时,在会上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5、填写培养考察表。党支部和培养联系人指导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三、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 6、撰写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向所在党支部及培养联系人汇报思想,每季度递交1份思想汇报材料。 7、定期考察。培养联系人和党支部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按季度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重点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党支部要适当给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工作,加强在实践中的考察锻炼,可以吸收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8、参加学习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农村入党积极分子由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