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城市客运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和省交通运输管理局《山西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同意,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省厅和市局改进提升道路运输服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运营文明服务诚信经营水平,构建安全、方便、快捷、舒适的出租汽车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的需求。 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各企业作为管理的责任主体,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强化规章制度建设,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加大管理投入,加强检查力度,提高培训教育效果。 进一步强化出租车企业运营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出租车运营服务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形成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运营服务管理长效机制。 引入公平竞争机制,完善出租车行业优胜劣汰的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健全出租车行业诚信考核体系,变企业“重收费,轻管理”为“重管理,多服务”,全面提升出租汽车企业服务管理水平,扭转出租车运营服务中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全面提升行业形象,为建设“美丽河东,大美运城”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安全运营、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六个方面十八项内容。(见附表1) 四、考核办法 1.依据考核期间台账和原始记录进行统计排名。 (1)安全及交通违法行为的考核,参照交警队事故记录和违法记录; (2)出租汽车乱停车乱掉头、有责投诉率的考核参照投诉原始记录;…… |